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-食用修飾澱粉修正總 說明
為加強食品添加物規格之管理,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 八條規定:「各級主管機關執行食品、食品添加物、食品器具、食品容 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之檢驗,其檢驗方法,經食品檢驗方法諮議會 諮議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」,並配合食用修飾澱粉之規格標準修正, 爰修正「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-食用修飾澱粉」,其修正要點如下:
一、修正「鑑別」中「差異性試驗」之「乙醯基特定反應」。
二、修正「各項化學修飾澱粉附加規格」之附加規定「(3)磷(Phosphorus) 測定法」中「(F)測定」之計算公式。
三、修正「參考文獻」。
四、修訂部分文字。
完整內容歡迎下載
參考資料
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