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5-02 修正「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-生菌數之檢驗」
為加強食品微生物之管理,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:「各級主管機關執行食品、食品添加物、食品器具、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之檢驗,其檢驗方法,經食品檢驗方法諮議會諮議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」,爰修正「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-生菌數之檢驗」,其修正要點如下: ...
2023-05-02 修正「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-生菌數之檢驗」
2023-03-29 發布 修正「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」
2023-03-08 廢止「食品衛生檢驗項目暨抽樣數量表」並自即日生效
2023-02-09 修正「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-產氣莢膜桿菌之檢驗」並生效
2023-02-03 修正「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-氫氧化鈉液」
2023-02-01 訂定「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」
2023-01-31 廢止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孔雀綠及其代謝物之檢驗」
2023-01-11 修正「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」
訂定「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-乳鐵蛋白」,並自2023.01.01 生效
2022-12-20 修正「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」
2022-11-18 修正「食品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2022-11-14修正「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-食用修飾澱粉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